發布日期:2024-07-02
為做好2024年夏季病蟲害防控科學安全用藥技術指導,確保病蟲害防治效果,保障農業生產安全、施藥者人身安全和生態環境安全,減少人畜中毒事件發生,全國農技中心特制定本指導意見。
科學使用農藥
(一)對癥用藥。正確識別水稻、玉米、大豆等秋熟作物病蟲害是科學安全用藥、確保防治效果的前提。要密切關注病蟲害發生動態,正確識別病蟲害種類,選擇對路的農藥品種。要選擇對環境友好的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,嚴禁使用禁限用農藥品種,做到對癥用藥。
(二)適期用藥。根據不同病蟲害的發生規律、特點和農藥使用特性,選擇適宜時期開展施藥防治。害蟲在卵孵高峰至低齡幼蟲期防治,病害在發病前或發病初期防治,雜草莖葉噴霧在2—5葉期防治。
(三)足量用藥。嚴格按照農藥標簽標記的用藥量足量使用,既保證防治效果,又不容易刺激病蟲害加速產生抗藥性。藥液量應根據防治對象、發生程度、作物生育期和不同植保機械來掌握。
(四)科學輪換或混配用藥。合理輪換或合理混用不同作用機理的農藥,可延緩病蟲害抗藥性的產生,提高防治效果。一般每個農藥品種(有效成分)在一個作物生長季使用次數不超過2次,并與其它不同作用機理的農藥交替輪換使用。混合后出現乳劑破壞、絮結或大量沉淀的農藥,不能相互混配。
(五)合理施藥。夏季適宜施藥時間為上午5—9點和下午4—8點,上午10點至下午3點期間不宜施藥;風力3級以上或下雨天氣不宜施藥。施藥人員每天施藥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小時。針對玉米等高稈作物病蟲害防治,鼓勵由病蟲害專業化防治組織使用植保無人飛機、自走式噴桿噴霧機等高效植保機械在適宜的時間開展作業,避免人背施藥機械進入密閉環境施藥。
(六)遵守農藥安全間隔期。施用農藥時,要嚴格遵守農藥標簽標注的農藥安全間隔期,特別是蔬菜、水果等夏季鮮食農產品用藥,不滿足農藥安全間隔期要求的不再施藥,避免農藥殘留超標。
安全施用農藥
(一)精準施藥,確保防控作業安全。對于采用植保無人飛機開展夏季病蟲害防治的,要確保飛行安全和用藥安全。一是加強對植保機械的測試與檢修。飛防作業前要對植保無人飛機進行測試與檢修,重點測試噴頭流量和噴施均勻度,全面檢修機具。二是做好飛防藥劑的選擇。飛防藥劑要選擇高效、環境友好型的藥劑品種,優先選擇微乳劑、可溶液劑、水分散粒劑、懸浮劑等劑型,禁止在蜜源植物開花期和水產養殖場所、水源地附近開展航空施藥,以防造成農作物藥害,產生飄移污染周邊環境和魚類、蜜蜂、家蠶等非靶標生物的中毒事件。三是做好航空施藥安全管理。在開展飛防作業前,向養蜂人、養蠶人、周邊農田的農戶、家畜場主以及附近環境敏感場所等發布航空施藥預先警示。開展飛防作業時,要嚴格執行安全作業有關規定,當風速、風向、溫度、相對濕度、時間等因素不適合時,立即停止施藥。在噴霧作業結束后,應根據農藥標簽上的建議,及時在處理過的地塊周圍樹立警示標志,在規定時間內警示人和牲畜不得進入施藥地塊。
(二)做好防護,嚴防中毒事件發生。施藥人員要穿戴好防護用品,如防護帽、口罩、手套、靴子及專業防護服等,嚴格遵守施藥操作規程。噴施農藥時,施藥人員要始終處于上風位置,做到順風隔行施藥,施藥過程中不飲食、不吸煙,施藥后要及時清潔身體、更換衣物,并將噴霧器械清洗干凈。禁止用盛藥水的桶直接下井、下河、下池取水,禁止用手攪拌藥液。兒童、孕婦和哺乳期的婦女不得噴施農藥或接觸有毒藥劑。
施藥人員一旦出現頭暈、惡心、呼吸急促、出汗流涎等癥狀,要立即停止噴藥,離開作業場所到空氣清新的環境中去,脫去受污染的衣服,并用清水洗凈皮膚。如果中毒狀況較嚴重,應撥打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24小時中毒急救熱線(010—83132345)咨詢,并持農藥標簽及時到醫院診治。
(三)及時補救,減輕藥害損失。在噴施除草劑時,應加裝保護罩,注意選用對臨近作物和下茬作物安全性高的除草劑品種,并嚴格控制使用劑量。如果發生除草劑藥害,可在作物葉面及時噴施吲哚丁酸、蕓苔素內酯、赤霉酸、磷酸二氫鉀等緩解藥害。同時,加強水肥管理,促根壯苗,增強抗逆性,促進農作物快速恢復生長。
來源:全國農技推廣